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602,935.3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紧密关联、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救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实物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市价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实物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957,427.33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所需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市价产生的收益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员薪酬的公允市价变动产生的损益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营业收入 156.54 主要系①黄金出售的收益增加1.23亿元;②贸易业务较去年同期增加8.07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3.52 主要系 (1)2025年一季度黄金产量稳步上升,本报告期实现出售的收益1.23亿元; (2)硫酸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 (3)氢氧化钴价格回升,以前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转回。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不适用 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化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主要系2025年一季度黄金销售回款增加。
基本每股盈利(元/股) 283.46 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化一致。
稀释每股盈利(元/股) 283.46 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化一致。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1,55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1,501,900 人民币普通股 11,501,9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和西藏智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风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一致行动人;姜照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姜雷是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除上述外的另外的股东是不是真的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吴海标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7,130,376股;沈波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3,000,0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3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861.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994.76万元,根本原因系:
(1)公司南非奥尼金矿2024年12月出金,2025年一季度黄金产量稳步上升。本报告期实现黄金矿石开采量87,586吨,较去年同期增加22,565吨。本报告期实现黄金产量182.91kg(其中3月产量136.86kg),黄金销量181.70 kg(其中3月销量136.30kg),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2)公司阴极铜“保供稳产”取得成效,本报告期实现阴极铜产量7,888金属吨,产量较上年同期增加2,137金属吨,本报告期阴极铜销售价格上涨以及成本降低,带动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
(3)硫酸产量62,883吨,销量41,808吨,产量较上年同期增加2,755吨,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6,861吨;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6月2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自产阴极铜最大保值头寸不超过12,000吨,提供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贸易业务项下套期保值头寸与货物作价敞口数量匹配,提供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商品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前述额度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循环使用。
截止2025年3月31日,公司套期保值在手期货合约保证金1,491,008.50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商品衍生品投资在手期货合约保证金71,380元。报告期末及报告期内任一时点均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6月2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自有资金开展用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与定期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序号 业务抬头 开票银行 质押物 质押金额 存入日 存款天数 质押物到期实际收益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纯利润是:/元。
处置固定资产、非货币性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70,700.00 46,500.00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